从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郑州市近日成立了高层混凝土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专项检查及迎检领导小组,对2010年1月1日以来郑州市及所属县(市)开工在建的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郑州市建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责任主体予以表扬,对质量管理差的责任主体予以批评,并依法处理。
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郑州市高层混凝土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层建筑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并为迎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对高层混凝土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据悉,本次检查和迎检过程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和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20日;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5日;第三阶段为迎接住建部、住建厅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7月下旬至住建部检查结束。
郑州市建委称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及《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规定的,要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理。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质量好的责任主体将给予表扬,差的将予以批评,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