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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商品混凝土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8-24  来源:荆门价格信息网  作者:荆门价格信息网
核心提示:荆门市商品混凝土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
    从8月起,荆门市商品混凝土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商品混凝土的销售价格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目前,该市商品混凝土销售由政府强制推广使用,且生产企业只有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一家,商品混凝土市场形成垄断。为了维护商品混凝土生产和使用企业的合法权益,该市物价局于7月15日召开了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座谈会,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规范和降低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

    按照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现行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由市造价站定期公布市场指导价格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荆门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制定销售价格后,在相关媒介上定期公布价格标准。同时,荆门市物价局还制定了7类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销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降价额达13.03元,降幅为5%。今后,如商品混凝土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导致成本明显增加,将由生产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市物价局审核后重新调整销售价格。

    据介绍,物价部门还会同建设管理部门协调了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参与竞争,进一步降低成本,形成混凝土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单位共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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