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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12-2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新华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中国可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

      “量入为出”,这句中国理财古训在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大潮中开始显得苍白寒酸,强烈的暴发户心态使国人不再以节俭为美,住宅建筑业一股“比学赶超”的潮流正在众人心里热烈流淌。

  我国人均收入刚过1千美元,比起人均收入过万美元甚至数万美元的发达国家还相距甚远,但中国普通住宅的标准比发达国家还要大许多。同时中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至3倍。这样的状况如何能够实现我国住房建设适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呢?

  一些建筑界的专家学者认为,中国可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房地产泡沫一度拖累海南经济

  我国住宅的户型越做越大

  近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第十六次年会在海南博鳌举办。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宋春华在年会上所作的“房地产市场转型期的住宅建设”报告中称:“目前市场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在努力倡导节能和科学消费的同时,户型却越做越大。可是相比之下,2004年,我国国民人均GDP却仅仅是1200美元”。

  宋春华指出,户型过大已经成为我国建筑节能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004年已达24.97平方米,近5年人均增长5.37平方米,这么快的发展速度在全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根据我国新的政策界定,消费者享受普通住宅政策的标准是120平方米以内,同时允许各地上浮20%,即144平方米以内。宋春华说,“144平方米的住宅标准在日本已经算是豪宅了。人均GDP1000多美元的国家,住144平方米却还算是普通住宅,这基本能反映出我们居住消费观念中存在的问题。”

  从1990年到2002年,日本新建住宅的平均户型基本在80至100平方米之间浮动。在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居住实践之后,已经确定了一个符合适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户型区间: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85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之间。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这些发达国家的新建住宅户型也曾越做越大,现在户型又重新回归到一个合理的区间。2002年,日本、瑞典和德国这3个发达国家新建住宅的平均建筑面积分别是:85平方米、90平方米和99平方米。

  事实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早在1998年提出的《人类发展报告》里就总结了20世纪人类消费的得失并提出警告:20世纪人类消费急剧增长,但存在一些误区,出现了炫耀型、竞争型、摆阔型的消费。

  宋春华指出:“如果在户型问题上能够比较理性,在不降低舒适度、不降低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把户型面积做小一点,既能减轻沉重的购房压力,又能减少长期住房消费中可观的费用支出。”

  我国住宅的平均寿命过短

  目前,我国每年老旧建筑拆除率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0%左右。宋春华指出,应该提倡对老旧建筑进行再生设计,避免破坏性建设。近年来,我国很多属于正常使用年限的建筑被强行拆除,大大缩短了住宅的使用寿命,这也不符合节能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是造成资源浪费的又一大原因。

  按照我国的强制标准,普通建筑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是50年。但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建筑平均寿命不到30年;而欧洲建筑的平均生命周期则超过80年。

  宋春华介绍了欧洲发达国家改造老旧建筑的一个典型案例,在挪威首都奥斯陆,有一栋1953年建成的大桶仓粮库废弃后,政府没有把它拆除,而是决定对其再利用进行招标,最后中标的用途是改建为大学生公寓。具体的改造设计方案是,从中间打开建成通道,两侧就是辅助房间,作为小厨房等,里面作为学生起居室。现在,旧粮库已经变身成为16层的大学生公寓。

  从功能上来看,这栋建筑原来作为粮仓,其主体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而且本身就做了外墙外保温;经过改造后,在粮仓立面重新刷上涂料,造型就显得非常独特,而且有些后现代的意味。

  从文化角度来看,改造者以尊重文化、重视历史的态度来进行再生设的。在公寓入口,保留了当年运送粮食的一个电力机车车头,还保留了当年用来称粮食的大磅秤。

  这跟国内对待老旧建筑的态度完全不同,国内对待老旧建筑的普遍做法可以说是“太随意、太残忍”,通常是一炸了之、一拆了之。

  宋春华提出,我们更应提倡通过维修更新,改善老旧建筑的居住环境,延长其使用年限。“因建筑本身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拆除的,也应由相应部门和专家论证,重要地段的建筑甚至应进入听证程序。”

  住宅建筑与使用中的资源消耗过大

  目前,我国建筑业摆阔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建筑直接和间接消耗的能源已经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46.7%。我国现有建筑95%达不到节能标准,新增建筑中节能不达标的超过8成;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至3倍,对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能源负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建设中还存在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水污染严重、建筑耗材浪费大等问题。

  现在一些住宅小区环境景观往往喜欢摆花架子,重装饰轻实用。有的小区搞什么“大水景”、“大绿地”、“大广场”建设,浪费了大量土地,但对必要的自行车停车库和休闲活动场所却很吝啬,空间越来越小。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说,我们动不动就是水景住宅,水景就是卖点。水景确实美,但你这个水是什么水,是自来水还是自然水、再生水?如果是自来水,最好不要用。

  我国号称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却少得令人心惊:我国人均耕地只有世界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国的住宅建设发展很快,但成本太高,代价太大。同济大学建筑系主任常青教授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住宅钢材的消耗高10%至25%,卫生洁具的耗水高30%,而污水回用率仅为发达国家的25%。

  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宋春华考察日本归来后深有感触。日本虽然经济发达,财富充足,但日本人节约能源却不遗余力,可谓费尽心思、匠心独具。他们在抽水马桶上面设计了一个洗手盆,将家庭成员大小便后洗手水收集起来冲刷马桶。日本人有泡热水澡的习惯,但他们把莲蓬头设计为不是挂在墙上,而是挂在浴缸一侧,家庭成员都是先洗好澡,然后全家人先后共泡那一浴缸热水。就这两个小小的创意,一年下来,日本人不知节约了多少水!

  建筑方案设计与评审问题突出

  清华大学建筑管理工程系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邓晓梅说,我国很多大型建筑由于盲目求大求新求洋,“不求最好,但求最贵”,在一次性的高额投资之后,往往还伴随着长期的高额运营维持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现在可以采用很多新的设计手法,在结构上、技术上有太多的选择自由,因此如果设计师没有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则可能导致巨大的浪费。例如,很多建筑为了追求外立面效果,安装了全玻璃幕墙;但大量的热辐射进来,建筑本身又不会呼吸,那么它的中央空调系统就要持续运转,增加能耗。近年兴建的海南省人大、政协办公楼便因此而受到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非议。

  两院院士、著名建筑学家吴良镛指出,在西方往往只是书本、杂志或展览会上出现的畸形建筑,现在正在北京和其他少数大城市兴建。他警示说,大型建筑工程还要以实用、经济、安全为前提,不能光是追新、求特,做“外国建筑师的实验场”。

  邓晓梅说,这些年我们中国的经济的确发展了,大家也很自豪,有些人急于表现我们中国富起来了,打造什么城市名片、百年不落后建筑、标志性建筑,等等,使铺张浪费有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事实上,他们持有的却是西方国家19世纪初的观念,那时工业革命刚取得了突破,有了新的能力,所以要去造摩天大楼。这样的观念显然是落后和过时的。

  但另一方面,建筑界也不乏有识之士,那摆阔浪费、弊端丛生的建筑又是如何“过关斩将、崭露头角”的呢?实际上,在国内建筑方案的评审环节中,违反标书和建设规模,投资超限、甚至推翻评审结果搞二次评审等行为屡见不鲜,结果是“业主点菜,国家请客”。

  一些曾参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的专家透露了评审中的一些潜规则:因为业主按百分比提取回扣,因而投资大、造价高的设计容易通过。这往往发生在由国家投资的项目,或由政府官员操办、国家垄断企业主办的项目上;地方官员和业主把持决策权,专家意见只供参考或装点门面;招投标暗箱操作,不过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幕滑稽剧。许多领导热衷于请外国建筑师设计,虽然设计费用要高出很多,甚至是国内设计单位收费标准的数倍,但这样做有一个说不出口而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好处,那就是可借机出国“考察”。

  控制住宅建筑浪费须采用经济手段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说,目前我们的建筑数量居全世界第一,上海、北京每年的建筑量差不多是整个欧洲每年的建筑量,这样的速度还会持续下去。如果我们的增长方式仍是今天这样的增长方式,我们如何对得起今天的社会,如何对得起子孙后代,如何对得起消费者?

  有专家分析得出结论,中国按照现在的经济增长方式,要达到美国人现在的生活水平、GDP水平,我们所需要的资源必须由3个地球来提供——但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

  越来越严重的建筑污染问题也不能小觑。据统计,在环境总体污染中,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就占了34%;建筑垃圾则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目前,建设部门开始大力提倡“节能省地型”建筑,其内涵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争取到2020年,我国大部分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的目标,实现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30%以上。

  面对我国建筑住宅业的摆阔浪费现象,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提出规范调整的对策和建议,比如:重要公共工程所有设计方案的评审过程应该全部公开,所有的方案、评委名单、评审意见、投标过程,都在建筑专业杂志或网站上公布。在相对透明的环境下,参评的人会更负责任,更加检点自己的行为,更加注重评审意见的水准和公正性。

  在问责方面,有专家学者提出,我国传统上习惯采用的“集体决策”并不利于问责制。一个大型公共工程参与者众多,各参与者在其中究竟负有什么样的责任,需要通过明确的法律授权,或通过合同程序予以明确。

  有的专家学者提出对能源的超额消耗实行经济手段调控的建议,比如商业建筑可按每平方米使用的能源量实行定额,不能超过;超过以后,电价、水价都要按超标多收。

  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郑光复也提出,对民用住宅的修建,政府要干预,可以采取经济方式,而不是行政的方式。你能耗超过多少,我收你的能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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