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豫]《郑州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使用预拌砼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砂浆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豫]《郑州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使用预拌砼等

      今后,在市区内进行市政工程施工不得随意而为之了。5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道路、桥梁等市区市政施工现场,要控制施工噪音、设置公示标牌等。

    《规定》要求,中心城区、新市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等物料。除抢险、抢修外,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居民区等区域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等。

      施工单位若违反本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