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污染等问题,济南市建委日前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7月1日起,凡在城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均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了解,预拌混凝土是指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计量、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作为建筑行业重点推广的一项新技术,预拌混凝土由取得生产资质的专业厂家采用全电脑控制集中搅拌,杜绝了工地现场搅拌中随意更改配合比、偷工减料的行为。并有效解决道路沙石撒落、扬尘污染、污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