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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通过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6-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今晚报》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津]通过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近日,天津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经讨论,原则通过了《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两个政府规章。常务副市长黄兴国等市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制定《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建筑业现代化文明施工、有效确保工程质量的需要。使用散装水泥,可以节约大量包装材料,减少因使用覆膜包装材料所造成的白色污染。通过发展预拌混凝土,杜绝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可以有效防止粉尘排放,减少大气污染,降低工程造价。《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旨在以立法形式规范和促进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主要规范内容包括:散装水泥的生产、使用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管理部门,法律责任和管理部门责任等方面。

  会议认为,制定《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市政公用事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落实《天津市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需要。《办法》着重调整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含义和性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等。

  市有关区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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