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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重建不得用预制楼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兰州晚报  作者:齐蓉晖
核心提示:公共建筑重建不得用预制楼板
  甘肃省建设厅5·12地震现场技术援助专家组对我省灾后重建提出一系列具体的建设性意见,要求提高灾区重建医院、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公共建筑中不得采用预制楼板。这是6月16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的。 
  
  汶川地震使我省陇南、甘南、天水、平凉、庆阳、临夏等市、州的房屋建筑都受到较大损害。为此,专家组对我省灾后重建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医院、学校建筑应为受灾时的应急场所,建议提高医院、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两层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及大开间或外廊式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体系、剪力墙体系、框剪体系);严格限制预制楼板的使用范围。

  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指挥及保障(通讯、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建筑)等建筑中不得采用预制楼板;指挥及保障建筑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建筑应严格限制大于4.2m开间的房间;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强填充墙与剪力墙以及框架梁柱的拉接构造措施;勘察单位对拟建场地周围可能存在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做出较详细的评估,并对场地是否避让提出明确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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