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开始,在厦门各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又多了一份保障,他们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这在国内属首创。
大病保险不需要农民工个人缴纳费用,也不需要建筑企业重新缴费。缴费资金是从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中拿出三分之一来设立的,农民工一旦参保了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也就意味着参保了建筑工地农民工大病保险。 2005年11月,厦门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这项保险是以建筑工程的总造价为基数,按千分之一点五的比例由建筑企业缴纳。现在,厦门市共有14万名建筑工地农民工参保了工伤保险。由于缴纳率高,基金运作有序,目前这项工伤保险结余比较多。因此,从今年7月份开始,厦门市拿出建筑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零点五,设立了建筑工地农民工大病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