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散装水泥和新墙材的发展作了明确规定,散装水泥和新墙材发展面临新的黄金期。
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
据悉,我省近年来散装水泥和新墙材推广应用取得了长足进步,去年完成散装水泥7745万吨,散装率达65.71%,在全国位居第二,全省新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6%,在全国名列前茅。省墙办散办副主任王祥表示,随着新法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我省散装水泥和新墙材事业带来新的黄金发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