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从今年3月24日全市开展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专项行动以来,一些重点国有工业企业、省市重点工程因违法排污成为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
3家国有企业:
除尘设施成摆设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水泥)是大型国有建材企业,也是太原市重点排污企业之一,其粉尘污染负荷占市区工业污染负荷的5.3%。据了解,其年生产熟料能力为100万吨,现有3#、4#、5#3台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
日前,太原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3#窑尾烟道破损,烟气进入除尘器之前存在外漏现象,部分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环境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3#窑的运行,并对烟道进行修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然而,环境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复查时发现,3#窑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同时,4#、5#窑存在烟气无组织排放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处罚,并做出限期两日内完成对增湿塔的整改任务。
“狮头水泥属于今年太原市重点搬迁企业之一,也正因为此,这家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不高。”环境执法人员表示。
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市环境执法人员还发现,山西恒通能源有限公司1#矿热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因空气压力不足,造成除尘器脉冲阀不能正常运转,致使部分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9#发电机组的两台锅炉除尘器因烟道气流分布不均匀,除尘器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造成除尘器不能稳定运行。市环保部门对上述两家企业均依法做出责令停炉并予以经济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