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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监督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义乌市散装办
核心提示:义乌市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监督管理工作
  为深入开展“美化城市行动”,日前,义乌市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及外地进义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义乌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节约资源能源,努力创建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一、严格“禁现”搅拌区域。城市城区(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37省道所围区域)、街道建成区、镇建成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所有财政及国有投资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明确“禁现”应用要求。对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工程,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应注明混凝土和砌筑、粉刷砂浆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并明确砂浆的类型、强度、等级等技术参数。

  三、加强“禁现”工程审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应该实施禁现而未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工程,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

  四、规范工程招标工作。对已经完成设计并将于5月1日以后招标的工程,如设计未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补充明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该实施“禁现”而未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强化质量管理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建设工程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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