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深入砖厂、建材经销门市和乡镇群众家中了解建材价格情况,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二是向厂家、经销商宣传灾后重建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防止价格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运用法律武器,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四是加强县物价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建立市场协调机制,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生,同时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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