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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恢复开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华建筑报
核心提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恢复开通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下发《关于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恢复开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该部“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快报系统”(以下简称“事故系统”)和“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许可证系统”)恢复开通。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继续按照事故报告的时限和内容要求,通过“事故系统”上报事故;同时,及时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录入“许可证系统”。鉴于事故系统关闭期间,各地都是通过纸质传真方式上报事故,《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核对今年以来,特别是7月以后的网上事故数据,采取补报、续报、调整等方式,务必使网上数据信息与实际发生事故数据信息一致。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补录。上述信息应在9月28日前调整完毕。

  《通知》还要求,各地于10月5日上午9点之前将本地区在国庆节休假期间(9月29~10月4日)发生的事故及时通过网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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