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山东开展学校周边建筑安全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华建筑报
核心提示:山东开展学校周边建筑安全检查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塔吊倒塌事故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1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

  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订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学校周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建设施工前,应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安全防范知识。要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