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建委、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本市建城区内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城区内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自行搅拌砂浆。这是该省继马鞍山市之后又一个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城市。
据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规定安徽省合肥、马鞍山两市列为全国第二批,于2008年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城市,并要求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黄山五市于2009年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该省省经委、省建设厅等部门已联合发文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拟定了各有关城市“禁现”工作具体时间表,强力推进预拌砂浆推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