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青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推动地方财源建设和本市经济发展,要求其快速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水泥、钢材、管材、料石等主要材料设备,在满足质量等使用要求的条件下首先选用青岛当地制造的产品。
此项要求作为重要的条款被列入施工合同中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的有关材料管理办法,由各承建单位推荐多家符合要求的厂家,由监理单位进行考查,经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审核考察后确定。在具体实施中,施工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尽量采购本地制造的优质工程材料,本地产工程用料已占全部工程用料的80%以上,如沙石、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全部是“本地货”,钢筋全部购自青钢集团,即使是从外地采购的钢角线也是从其青岛地区的总代理处采购的。